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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桶方便面上,“一桶半”三个大字赫然在目,右上角却蜷着一个蚂蚁大小的“™”——原来这不是分量承诺,而是一枚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。近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集中公布一批依职权宣告无效的欺骗性商标,1782件“心机商标”被清理出局。“零卡”“土鸡”“手擀”“香港大药房”“树上熟”……一个个看似平常的词,被企业抢注成商标,摇身一变成了误导消费者的道具。这就让人不禁要问:这些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商标,何以能堂而皇之地登上货架、骗过千万双眼睛?
一、“心机商标”怎么骗过大家的
要回答这个问题,先得弄明白我国的商标是怎么“出世”的。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原则,商标专用权因核准注册而产生,“注册”是取得商标权的基本途径。一枚商标从申请到核准,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,符合规定的才予初步审定公告,公告期满无异议方能注册。这是一道法定的关口,也是消费者权益的第一道防线。可这道关口,审得住纸面,审不住包装,让“心机商标”钻了空子。
“一桶半”的“半”字写得比碗口还大,“™”这个提示商标正在申请中的标识,小到要拿放大镜找——这不是排版疏忽,而是刻意为之的视觉欺骗。商家心里明镜似的:消费者扫一眼,先入为主认定“量多一半”;真要追究起来,又能掏出商标申请当挡箭牌,“我这是牌子,不是分量”。横竖都有理,吃亏的永远是掏腰包的人。
这哪里是在起名字,分明是在玩文字障眼法。“土鸡”让人以为是散养走地,“手擀”“手打”让人以为是现做现卖,“零卡”“零糖”“零添加”踩中了健康焦虑,“香港大药房”“树上熟”则在产地和来源上做足文章。这些词语描述的本是商品的客观属性,却被企业抢注成商标,再以商标之名行虚假宣传之实——仿佛只要注册过,谎言就有了名分。
二、不只是生产商在“编故事”
事实上,法律对这类标志的禁止从来都是明确的。现行商标法第十条、第十一条划下两条红线:带有欺骗性、容易让公众对商品的质量或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,不得作为商标使用;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、原料等特点的标志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。“土鸡”用在鸡肉上、“零卡”用在饮料上,恰恰落在这两条红线之内——前者缺了商标该有的显著特征,后者干脆带有欺骗性。商标法第七条更把原则说明:申请和使用商标,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。白纸黑字,商家不是不懂,是装睡。
更该追问的是销售环节。如果说,生产商在“编故事”,那么,商超和电商平台就在“搭台子”。一款方便面有没有虚标分量、一瓶饮料配不配叫“零卡”,上架前并非无据可查。可现实是,只要资质齐全、条码能扫,管它包装上藏着什么猫腻,先摆上货架再说。平台的审核义务被简化成了材料审核,超市的进货查验退化成了盖章签字。卖的人揣着明白装糊涂,买的人稀里糊涂付了钱——这条误导链条上,生产商是主谋,销售方也绝非无辜的看客。
说到底,还是一笔经济账:误导的收益很高,违法的成本很低。当“耍心机”比“讲诚信”更赚钱,投机者自然趋之若鹜。
三、商标注册制度本身的缝隙
那么,法定的审查关口为何会失守?这就不能不触及商标注册制度本身的缝隙。
我国对商标申请实行实质审查,审查员既要比对有无在先相同近似商标,也要审查是否违反禁用条款。但“带有欺骗性”“容易使公众误认”并不是坐在办公室里翻材料就能轻易下判断的事——它需要结合商品类别、消费场景、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去做事实判断。
“一桶半”写在申请书上或许只是三个字,可一旦印上包装、放大字号、配上图案,对消费者的误导就被无限放大。注册时看不出问题,使用时却变了味,而注册与使用之间恰恰存在监管缝隙:国家知识产权局管授权,市场监管部门管流通,信息若不互通、数据若不共享,等到问题暴露往往已是积重难返。
此次1782件商标被“依职权宣告无效”,依据的正是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四条——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第十条、第十一条等规定的,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。这是一次事后的存量清理,也从反面说明:第一道关口如果把不严,后面就要花十倍的力气去补救。
与此同时,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以“包注册”“包通过”为卖点,帮着企业挖空心思抢注描述性词语、打法律擦边球,把商标申请做成了一门“钻空子”的生意,专业服务沦为投机帮凶,同样难辞其咎。
四、治理之法即将实施
值得注意的是,法律正在长出“更锋利的牙齿”。2026年6月26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,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——这是商标法自1983年施行四十多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。新法给“心机商标“上了三道锁:
首先是细化禁用条款。第十五条明确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、工艺、原料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。
其次是新增使用罚则。第五十六条专门治“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”——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,处以25万元罚款;5万元以上的,可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,撤销其注册商标。
最后是拦截恶意注册。第十九条强化对恶意注册的拦截,并加重商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责任。
这意味着,像“一桶半”那样把商标当虚假宣传工具使的,今后不仅商标可能被撤销,还要受到十分严厉的处罚。
但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,再严密的条文也架不住执行中的“宽、松、软”。要让心机商标无处遁形,还得把功夫下在关口前移:审查阶段对描述性、欺骗性标志该驳回就驳回;把注册信息和市场监管数据真正打通;压实商超和平台的审核责任。消费者自己也得多留个心眼,看到“一桶半”“零添加”这类像是在夸商品的词,不妨瞥一眼右上角有没有“®”或“™”。